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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瘾君子”以抢养吸 两日内4次拦路劫财被判刑
作者:彭美英  发布时间:2016-01-21 10:41:15 打印 字号: | |
  染上吸毒恶习的人,往往为了能够吸食毒品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赚取毒资满足毒瘾,张某凤以身试法,伙同身染毒瘾的韦某臣,两日内疯狂抢夺他人财物4起,最终一起踏进班房。1月14日,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张某凤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韦某臣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悉,张某凤、韦某臣哥俩都有吸毒史。2015年2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张某凤驾驶摩托车来到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某小区前路段,乘被害人刘某不备,抢走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包内有索尼爱立信手机1台、小米3手机1台、现金人民币279元以及身份证等物。

  2015年6月28日至6月29日,被告人张某凤、韦某臣先后4次驾驶摩托车,乘4名被害人不备,抢走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4个,包内有步步高手机1台、三星S4手机2台、联想手机1台、杂牌手机1台和现金人民币2400元等物。

  综上,被告人张某凤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韦某臣,先后实施抢夺5起,共抢夺财物共计人民币6563元。其中,被抢夺的爱立信手机一台,小米3手机一台,步步高手机一台,三星S4手机一台已分别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凤、韦某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张某凤、韦某臣在共同抢夺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韦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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