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是一名“80后”的打工仔。2015年1月7日晚上七点多,小汤去工棚找“工头”结账,当时被告正在里屋休息。小汤因为与“工头”说话的声音太大,被被告拿拳头、铁管殴打头部至昏迷,被告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小汤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7837.36元,便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9402.44元以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
银海法院的主审法官向双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小汤的各项损失进行摸底。经过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都在夸大对方的过错。主审法官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想问题,希望你们能换位思考,冷静客观地解决事情,要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被告承认自己的错误,当庭赔付小汤的所有损失,双方握手言和。小汤表示不再追究被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