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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邻居家花生稻谷获缓刑
作者:叶晓玲  发布时间:2015-11-24 18:05:1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应互帮互助,但合浦一男子却因邻居家的牛吃了自家田里的禾苗而怀恨在心,偷盗邻居家财物。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庞某兵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庞某兵与庞某东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两人住处相隔不到200米,都无妻儿,生活清贫,平时就靠种些稻谷、花生维持生计。一日,庞某东外出放牛,没想到自家牛吃了邻居庞某兵田里的禾苗。庞某兵知道后便气冲冲来到庞某东家,要求庞某东赔偿其损失。庞某东不同意赔偿,庞某兵就扬言要拿庞某东家的花生、稻谷抵偿,庞某东更加不肯,于是两人大吵了一架。不久后,庞某兵便窜到庞某东家,趁庞某东外出干活之机,入室盗窃庞某东家花生约35斤,价值80.5元。几天后,又再次到庞某东家盗窃稻谷100斤,价值170.8元。前不久,庞某兵第三次潜入庞某东家实施盗窃时,被庞某东发现,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制服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兵三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庞某兵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且其患有脑梗塞、高血压,I级,极高危组,不宜关押,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该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韦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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