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交通肇事致一死七伤 司机自首获刑两年半
作者:彭美英  发布时间:2015-11-24 17:59:57 打印 字号: | |
  一家七口出行游玩,却在返程的路上惨遭重大交通事故,以致一死七伤,一个温馨家庭就此支离破碎。11月17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鹏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据了解,王某鹏平日里帮人跑车,主要工作为运输建筑垃圾。2014年10月6日19时许,王某鹏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搭载1人,并装载着超重的建筑垃圾,沿上海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上海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往南500米加油站路段处实施左转弯调头时,其与赵某海驾驶的超员、超速微型普通客车相撞。当时,赵某海车上正搭载着从北海银滩游玩归来的李某一家七口,往北海火车站驶去。这场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客车司机赵某海重伤二级,乘客李某当场死亡、其余6名乘客皆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经认定,王某鹏驾驶机动车装载超重货物在道路上行驶,实施掉头时未能做到充分注意观察对向道路的交通动态,让对向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赵某海驾驶机动车超员、超速在道路上行驶,未能充分观察前方交通动态,以致发生险情后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避险措施,故负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重伤四轻伤一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在事故发生后,主动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韦丽苹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