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浦县计生局干部陈某以帮办理二胎准生证为名实施的诈骗、受贿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利用在合浦县计生局工作之便,以帮办理二胎准生证为名,先后骗取了沈某6万元、苏某6万元、黄某6万元、陈某华4万元、黄某伟3.5万元、林某8万元、陈某传4万元、凌某6万元、张某9万元、陈某昌3万元,合计55.5万元。2014年间,被告人陈某担任合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利用其审核、调查、办理、发放二孩准生证的便利,索取陈某全3万元,帮助陈某全顺利拿到二孩准生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合浦县纪委组织全县具有行政审批权以及各乡镇计生站负责人等120多名干部旁听案件的审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