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北海市两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真诚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急迫困难,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让人民群众看到司法救助事关弱势群体生活,事关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至10月份,两级法院共对11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救助当事人31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1.5万多元。主要做法有:
一是完善便民救助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司法救助窗口,制作了司法救助流程图册和简易的司法救助申请表,经立案庭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即可上报审批,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先口头申请司法救助,后提交困难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立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二是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化。当事人提交申请后由案件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好解释工作,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是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它社会救助相衔接。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被害人提供社工帮助,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四是搭建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与政法委、司法、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调制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生活困难等情况,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法委,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和联动。同时积极宣传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引导他们及时运用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实现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