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坐堂审案,检察长出庭公诉,微博全程视频直播
——广西药监局正处级干部李宽涉嫌受贿88万元受审
10月20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宽涉嫌受贿罪一案。该院院长张培健亲自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支持公诉。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案件进行全程视频直播,这是广西法院首次微博视频直播“两长”开庭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宽,系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西药监局”)正处级干部,2008年12月份,被告人李宽被借调到广西药监局,负责该局基建办的具体工作,2010年12月份正式调入该局后一直具体负责原工作。在广西药监局综合大楼项目筹备及建设过程中,黎明为了中标该工程的土建总包项目,就找到李宽帮忙。李宽提出让黎明联系招投标代理公司,在黎明和招投标代理公司谈好后,李宽利用职权委托该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广西药监局综合大楼的招标工作,从而保证黎明组织的公司中标该项目。在广西药监局综合大楼空调供应和安装项目中,被告人李宽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掌握的品牌、上限价透露给黎明,使黎明组织投标的公司顺利中标。
黎明为了感谢被告人李宽,于2010年12月14日已黎海洲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辆价值18万元人民币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供李宽使用。后来,黎明经和李宽商量后,于2014年1月20日,以虚假购买的形式,让李宽的侄子出面购买该车辆,后将该车交给李宽。另外,2011年至2012年间,黎明前后分三次在南宁送给李宽现金共70万元人民币。
2014年12月17日,被告人李宽主动投案,并退出收受贿赂所得的丰田凯美瑞小轿车及38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价值共88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李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并在最后陈述中说到:“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因而犯下了错误。我认罪悔罪,作为公务员我确实违反了法律,我真心接受法律审判,不管法律如何判处,我都不上诉。”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该案是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以来院长第二次坐堂审案,院长带头办案,更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审判质量,推进司法改革。同时这也是广西法院首次微博视频直播“两长”开庭案件,这是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一项积极措施,也是法院“互联网+”行动体现,众多网民通过网络观看庭审过程并给予了较高评价,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