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下午,合浦法院星岛湖法庭法官到西场镇民丰村委开展巡回审判,对一起原、被告因宅基地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文某礼和被告文某善系堂兄弟,多年来因生活琐事及宅基地纠纷积怨已久。2015年4月4日下午,两人又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被告文某善持木棍打伤了原告左大腿,致使原告在合浦中医院住院治疗8天,花去医疗费三千余元。后经鉴定,原告受轻微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三千余元医疗费及840元误工费、护理费,被告坚决不同意,经村委会多次协调仍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年龄及交通问题,星岛湖法庭黄法官决定到原、被告所在村进行巡回审理。在庭审现场,黄法官尽力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原、被告针锋相对,均不肯让步,拒绝调解。面对调和无望的局面,黄法官表示,庭审结束后,法庭将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以期让两家能重归于好。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深入群众为民司法,每年主动到当事人家门口、辖区集市、田间地头等开展巡回审判100多次,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直接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