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上午,北海市中级法院请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执法监督员等6人观摩案件庭审、座谈评议庭审。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为庭审“挑刺”,是该院落实“阳光司法”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加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开庭前3天,该院审管办向各位代表发送旁听评议邀请函,告知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庭审纪律。庭审前,向代表们介绍了审判程序、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庭上,听取代表们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驾驭庭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庭审质量。
当天上午9点,随着该院民一庭庭长董新永敲响法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市人大、政协、律师、执法监督员等代表6人坐于旁听席观摩庭审。代表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以考察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书记员速记能力为重点,对庭审程序、庭审思路、庭审技巧、司法礼仪、合议庭成员配合程度等方面进行评议。
    庭审后,代表们参加了“阳光评议”座谈会。他们认为,选取的案件具有代表性,反映目前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庭审法官形象好,庭审程序合法,庭审秩序良好,庭审过程流畅,显示了法官较强的庭审能力,展示法官良好素质。部分代表建议法院不断拓宽群众参与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以开放的姿态迎接群众的监督。
该院通过开展“阳光评议”活动,主动把社会各界代表“请进来”,广泛听取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和联络,增进了理解和支持,同时有利于提升审判业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