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北民再终字第20号
本院定于2015年9月9日上午9:00分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海宏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吴远彬及原审第三人黄春琼、吴高华、吴宇玲借款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