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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法院集中宣判10案10人 最重判12年
作者:卢莎  发布时间:2015-06-26 18:34:55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集中宣判10起涉毒案件,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等八人六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不等,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唐某等二人一年八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十名涉案人员均是贩卖或非法持有毒品0.38克至910.7克不等,海城区法院根据其所贩卖或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以及其情节的轻重程度对他们分别判刑。

  周某是十名被判人员中判刑最重的一位。经法院审理查明,周某于2014年10月13日当天分别向购毒人员非法贩卖毒品共910.7克,其中663.2克是在其家中厕所、客厅搜出,周某辩解这663.2克毒品是放在家中留给自己吸食,但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这663.2克毒品主要是用以贩卖赚钱的,且周某有贩卖毒品的故意,也有贩卖毒品的行为,其是以贩养吸的,因而周某“留给自己吸食的毒品不应计入贩毒的数量”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周某贩卖毒品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

  林某是十名涉案人员中二名女性之一,因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1.83克、海洛因5.51克、大麻0.8克,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情节较为严重,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唐某于2014年12月20日下午向贩毒人员购买“冰毒”,并将“冰毒”带回北部湾一号某房间。21日4时许,公安人员在唐某北部湾一号某房间内抓获唐某,并在他身上收缴出六包“冰毒”,共净重49.78克。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他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城区法院对唐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判决。

  据了解,海城区法院今年以来共审结涉毒案件101起,为迎接“6.26国际禁毒日”的来临,将审理结束还未宣判的十起案件集中起来宣判,以震慑那些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达到警醒广大人民群众毒品不可沾的作用。同时,此次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媒体到场旁听,充分落实了阳光司法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公开。
来源:海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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