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的办公室里发生了感人一幕,法官接待来访当事人后知悉当事人没钱返程,自掏腰包给当事人买车票,还另给了一百元钱作为困难资助。
家住在合浦县星岛湖乡五保户村的老吴,是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哥哥,主办该案件的廖红法官在得知被害人只有这么一个亲人后,通知其来法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及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告知书。当日下午,拿完材料正要离开的老吴一副欲言又止的神色,廖法官询问下才知道老吴是没有钱坐车回去,老吴说:“来法院的10块钱都是跟别人借的,现在没有车费回去了,法院能不能帮解决路费问题?”
廖法官听后二话不说立刻掏出了110块钱给老吴,老吴推脱下说只要10块钱搭车回去就可以了,不愿收下那么多钱。廖法官再三劝说老吴:“钱虽不多,但却是我的一点点心意,就当给您买点水果,您就不要推辞了。”而后,老吴才收下了钱,再三道谢后缓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