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自治区党委礼堂隆重举行,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陈培荣法官荣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北海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法官。
陈培荣法官现任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二十几年来她始终忠于职守,对工作兢兢业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承办案件以来,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审理的案件能调则调,调不成的及时作出判决,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羸。年年办案数量多,质量好,效率高,2010年至2015年2月期间共审结案件1385件,年均结案达250件以上,调撤率66.35%。
2010年分别荣获广西区法院“2010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及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2012年、2013年均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奖;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