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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派员到市行政机关培训现场授课宣传新《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作者:吴慧  发布时间:2015-04-30 18:08:00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下午,北海市中级法院接受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邀请,派员到市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新《行政诉讼法》培训”主会场授课,北海市中院行政庭吴慧副庭长在培训中作了题为《行政诉讼法修改概述及工商行政执法应诉问题探讨》专题讲座,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解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北海市各县、区工商局通过视频系统在各分会场同步接受培训。现场良好互动,较好地实现了宣讲新修改法律的效果。

  讲座结束后,北海市工商局李明辉副局长表示,北海市中院派员到工商行政机关讲课,让执法人员对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新突破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受益很大,希望法院继续支持工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工商局法规科曾坚科长说,吴副庭长的讲课提到,依照新法规定法院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性审查,对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对自由裁量权把握标准不一可能导致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工商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北海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法,特别是加强对新修改的法律条款理解和把握。同时,两级法院加强对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工作,主动送法到行政执法机关,旨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促进法治北海、法治国家建设。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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