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广西合浦法院积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体制机制,坚定不移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该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及部门主要领导均要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做到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该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和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同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三是整肃用人风气。优化用人标准、强化用人把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到干部选拔工作的各项程序和具体环节之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出现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该院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并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促进作风转变。
五是强化权力监督。该院突出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司法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推进司法公开、文书上网等,将司法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案件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配齐配强廉政监察队伍,突出惩治司法腐败,转变作风,严明政治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