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海市两级法院在北海市委正确领导和自治区高级法院及时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理念,狠抓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围绕平安广西和平安北海建设,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59件,判处罪犯2176人,重点惩治“两抢一盗”和传销犯罪,促进北海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积极进行司法应对,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5832件,解决涉诉金额14.49亿元,促进北海市经济平稳增长。围绕法治北海建设,依法审结行政争议案件81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60件,确认行政违法行为6件,较好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635件,结案12273件,标的总额21.99亿元,均创下历史新高。全市法院服务大局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审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3个集体和3名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5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自治区高级法院表彰。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北海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奋进信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必须围绕北海“率先”目标谋篇布局。今年北海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了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任务,提出了保持北海良好发展态势,加快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目标。全市法院必须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把法院各项工作放到这一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解决纠纷、促进法治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大局稳定,充分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必须以司法改革为统领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创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讼中心建设,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完善涉诉信访机制,构建执行威慑机制,解决好“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改革创新各项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院工作,深刻认识了解法院工作,大力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从而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必须以法治引领推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司法民主。注重落实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判后答疑,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把办案过程当作宣传和普及法律的过程,让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生动的全民普法教材,积极引导、宣传和传播法治理念,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争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在司法活动中始终坚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头遵守和履行法律,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坚定法院干警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着力推进法院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工作,强化对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落实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法官惩戒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