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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老干部千里寄锦旗感谢司法公正
作者:赵海洲、陆元标  发布时间:2015-04-07 17:23: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面锦旗从千里之外的湖南平江县寄到北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锦旗上“执行公正 现代包公”八个大字熠熠生辉。这面锦旗承载了湖南平江县民政局离休干部姚老先生全家对北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的浓浓谢意。

  2003年7月姚老先生的儿子因放贷被赖某、朱某、黄某、李某、郭某非法拘禁并殴打致死。2005年11月,北海市中级法院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姚老先生一家193676元。判决生效后,五被告人赔偿部分款项,但对余下的128676元一直不履行。北海中院执行局立案执行后,因五名被执行人尚在服刑,且在北海均无存款、房地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先后依法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南宁市中院、成都市中院进行财产调查,亦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姚老先生的儿子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死亡让家里生活异常艰难。获知案件执行遇阻,姚老先生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的同时,也深感无奈。最初的几年,他还常给法院打电话,了解案件进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失望的老人逐渐放弃了索要赔偿款的念头。

  近10年来,北海中院始终未放弃该案的执行,一直对被执行人的服刑情况进行追踪。随着几名被执行人先后刑满释放,案件的执行迎来转机。2015年1月,执行法官李建威、陆元标从广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朱某、郭某银行账户有现金50000元,法院立即冻结了二人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向被执行人朱某、郭某释明,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并受到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入住高级宾馆、限制出入境等制裁,有财产抗拒执行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迫于压力,二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尽快赔偿剩余款项,希望在其履行义务后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并于2015年2月10日支付了该案剩余赔偿款128676元。

  赔偿款转入姚老先生的账户后,姚老先生通过电话再三表示感谢,说他自己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官十年坚持不懈,帮他追回赔偿款,真是当代包公。年近八十的老先生为表谢意,两度给北海中院执行法官邮寄锦旗,第一次因为写错收件地址被退回,老先生收到退回包裹后又再次寄出。

  一面两度寄出的小小锦旗,承载了一位老人对北海法院践行公正司法的肯定,它将激励执行干警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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