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举行行动学习法全员培训班,这是该院创新干警教育培训方式,引入行动学习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从行动学习法的理念导入内涵、主要原则等方面对全院干警进行了详细的授课,并分组进行了行动学习法的实战演练。
在培训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文菁对全院如何开展行动学习活动做了动员讲话,要求全院干警将行动学习法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围绕“破解审判质效瓶颈难题”一个目标,解决“不愿学习、形式主义学习、学用脱节”三大难题,实现“以书本为中心向以问题为中心转变,以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从阶段性学习向终身学习的转变,从一部分人学到全员学习的转变,从个人学习向组织化、工作化学习的转变”的五个转变,让行动学习法成为干警提高自身素质的有力助推器。
为期半天的培训中,黎友教授分别从行动学习流程、促进师角色与技能、行动学习方法及演练等专题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在学习中,传统课堂“排排坐”的方式不复存在,学员们几人一组围坐一桌,除了学习相关基础知识外,所有干警都在组织者、主持人、促进师、记录人、陈述人等角色上得到历练,体验了重平等、重实践、重反思、重互动、重分享的集体解决问题的快乐。
“影响和制约司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哪些?”“实行阳光工资后如何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针对不同组别,各组设置了不同的问题。学员们尝试着运用“头脑风暴法”、“开放空间法”、“六顶思考帽”等方法技能,表述各自的观念与意见。
原本洁净的白板,很快被一个个观点、问题、对策、措施填上,变得密密麻麻。这折射了干警们对行动学习的热情,也从中确立了开放民主的行动学习模式。
培训结束后,很多干警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启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谭洪利说出了自己的感受:法院的审判工作最能体现‘行动学习法’的特点,无论从送达走访还是到调解、庭审,法官讲究的是中立、倾听,对当事人的陈述与举证的瑕疵要提出问题与引导,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要适时澄清,解决纠纷时要恰当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合议庭与审委会就是一个集体研讨、群策群力的过程……所有这些要素,都是与行动学习中的倾听、关注、回应、提问、坦露、反思、移情等解决问题的技能是一致的。通过行动学习,我们在实践审判的经验基础上,又增加了理论的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能力。
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的接触了解,但是全院干警感受到了行动学习法是一种蕴意深刻的有效的学习方法,它使干警在资源整合、沟通协调、团队合作、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得到提升,解决一批司法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学习型干部队伍和学习型法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