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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院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吴 东  何晓华  发布时间:2015-03-10 09:22:20 打印 字号: | |
  • 海城区法院向市中级法院张培健院长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 铁山港区法院向市中级法院张培健院长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 分管院领导与各庭、室签订责任状书
  北海市法院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春节元宵双节期间,北海市两级法院干警陆续收到市中级法院寄来的“廉礼”。“廉促人警醒,廉保人平安。”给干警寄发助廉信是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之一。全市法院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了气象。

  强化廉俭过节,执行铁规禁令。两级法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督促干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春节期间大院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摆花草、不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奢侈、浪费、懒散庸俗的不良习气,倡导勤俭过节的良好风尚。

  严格管理干部、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机关干警业务外活动行为规范》,规范约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对违反《规范》人员,情节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构成违法违纪的,依照相关纪律和规定予以处理,有力促进廉政建设和公正廉洁司法,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狠抓清退房工作,严肃党风纪律。落实清房专项整治院长负责制和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该院多次召开会议,将《清退处理实施细则》传达到全体干警,组织干警对照清退处理政策,填报《违规多占住房申报表》。纪检部门将整改清退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签订廉政责任状,强化责任意识。2月12日在全市法院总结表彰大会上,各基层院院长向市中院院长提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后,两级法院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风尚。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全市法院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升,依纪依法依规办公办案已成为自觉行动,审判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吴 东  何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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