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北民再终字第14、12、13、14号
本院定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9:30分在本院一楼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上诉人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村委会东头村东东队村民小组、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村委会东头村东西队村民小组、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村委会西头村西南队村民小组、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村委会西头村西北队村民小组、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村委会中间村村民小组与原审被上诉人北海市营盘林场土地所有权纠纷四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