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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港法院多措并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周海霞  发布时间:2015-02-26 17:03:50 打印 字号: | |
法官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近年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创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启动少年维权前置机制,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岗”打造维权“绿色通道”。注重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设立妇女儿童维权专线8610632及妇女儿童案件立案专用窗口,对涉及未成年人维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经济条件困难的采取诉讼费用的缓、减、免等措施,确保其诉讼权利的实现。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12月,该院荣获全区法院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争创优质条件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送法进校园”助力青少年成长。定期向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向中小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赠送普法宣传书籍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组织庭审观摩,邀请当地未成年学生参加旁听,用鲜活的案例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当地的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形成“第二课堂”,通过实地观摩,增进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2014年全年组织“送法进校园”、庭审观摩、公众开放日共计6次,受教育学生近800人。

  “圆桌审判”温暖少年法庭。自创建少年法庭以来,不断落实完善少年法庭的各项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规范少年法庭司法行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行分案审理,实施“圆桌审判”,安排去掉械具的未成年被告人,与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同坐一桌,通过控、辩、审三方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与感化,通过“圆桌审判”,有效缓解了严肃紧张的法庭审理气氛,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了一个温情、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氛围,帮助其认罪、悔罪,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同时,引进铁山港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回访帮教延伸关爱触角。坚持寓教于审、跟踪帮教,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范围延伸到社区矫正等方面,进一步促进预防、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路径。注重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回访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帮教机制,与缓刑人员的家长、所在社区、学校、单位及当地派出所保持联系,专门成立帮教小组,定期开展帮教活动。坚持回访制度,对所有未成年人缓刑人员,由承办法官到其家中、所在社区、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主动跟踪考察和回访,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年联合社区矫正部门开展对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回访帮教活动3次,组织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被判处非监禁刑后的未成年人罪犯没有一人再犯罪。
来源:铁山港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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