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位“稀客”——福建省人大代表、高级经济师柯银河给银海法院执行法官曾强送来牌匾,充分肯定该院依法高效执行。
据悉,柯银河与唐某相识多年,是朋友关系。2011年柯银河委托唐某在本地代购北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权200万股,2011年11月8日,柯银河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唐某汇款300万元整,让唐某代购上述股权中的2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权转让款实际为200万元整,多出的100万元被唐某占用了。事后,柯银河多次找唐某协商,要求唐某退还多付的100万元股权代购款,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2013年12月,柯银河为此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原告柯银河100万元及利息。谁知唐某唐某接到判决书后置之不理。柯银河在福建龙岩与北海两地间多次奔波,不得其法。
2014年11月19日,柯银河向我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是老朋友,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唐某与其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归还欠款。但唐某一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愿履行,之后还玩起“失踪”躲避执行。为此,银海法院于2015年1月5日依法将被执行人唐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行搭乘飞机、二等舱以上的动车,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使被执行人出行困难、信贷被禁、声誉受损。逼于压力,唐某与2015年1月30日自动到法院接受执行。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答应将102万元欠款及利息归还给柯银河。最终,这起因借款纠纷成陌路的老朋友在执行法官的多番调解及努力下和好如初、冰释前嫌。
时值寒冬,法院执行法官们高效执法让来自福建省的人大代表柯银河感受到司法的温暖。2月9日,他不远千里从福建专程赶来,向银海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牌匾表达谢意。
“依法办案,执法为民是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得到人大代表的肯定,既是褒奖跟是鞭策。”执行法官曾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