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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基层法院春节前集中执行让申请人过舒心年
作者:梁龙全、彭美英  发布时间:2015-02-26 15:08:02 打印 字号: | |
  • 合浦法院: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
  • 合浦法院:申请人顺利拿到执行款5万元
  • 银海法院: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赔偿款
  2015年春节前夕,北海市各基层法院把握部分被执行人返乡回家过年的时机,集中开启强力执行工作模式,突击执结一批案件,落实申请执行人“有钱过年”的愿望,助力申请执行人过个舒心年,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合浦:信访积案节前和解当事人笑开颜

  “谢谢法院的执行,让我可以过个安心年。”领到执行款后,叶某握着法官的手说。

申请人叶某与被执行人合浦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于1995年3月经合浦县法院依法调解,由被执行人归还货款9.9万元及逾期利息。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无奈又申请合浦县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执行了部分款物后,被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陈某的个人财产经审查也不属于可供执行财产,合浦法院于2005年作出裁定终结该案本次执行。期间,申请人到合浦县人民政府信访,要求法院执结案件保障其权益。

  合浦法院执行局局长多次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家中做工作,最终通过其亲属做通陈某的工作。2015年2月17日春节前一天,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在原已执行财产的基础上,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垫支5万元货款给申请人,申请人同意放弃对被执行人的余下债权。签订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完毕。

  合浦:强制措施震慑“老赖”有成效

  被执行人苏某因纠纷打伤申请人李某的右耳造成十级伤残。事后,苏某仅赔偿李某700元。合浦县法院在追究苏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苏某赔偿李某各项附带民事损失共计1.6万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自己却经营一家小卖铺,还购置了新车。

  了解到这一情况,2月17日一早,合浦县法院执行法官冒着橙色警报大雾赶往被执行人苏某家中,告知如不履行赔偿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我还钱,请不要拘留我。”看到法官出示拘留决定书,苏某急忙说。最终,赔偿李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及利息共计1.8万元,案件执结。

  2006年以来,合浦县法院每月一次“强制执行周”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针对恶意欠债的“老赖”采取集中强制执行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银海:执结车祸赔偿款让双胞胎妈妈安心过年

  2014年6月,被执行人邱某驾驶货车撞倒驾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女子许某,导致许某受伤住院治疗、其电动车损毁。经交警认定:邱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许某无责任。2014年9月许某诉至银海区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判决:邱某应赔偿给许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31219.44元。判决生效后,邱某拒不履行。许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银海区法院考虑到许某行动不便,为其开通受理“绿色通道”,并将该案列入涉民生专项案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邱某的工作,告知其许某家境困难,遭遇车祸为了治疗又欠下巨额债务,同时还有一对7岁的双胞胎需要抚养,拿不到执行款将严重影响生活,说情说理动员其主动依法履行。最终邱明同意给付赔偿款,许某接到法官的电话表示是年前听到的大好消息,赔偿款终于有了着落,全家可以过个舒心年了。春节前夕,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人身损害赔偿余款的许某及家人口中一直不停说着感谢,感谢。
来源:合浦法院、银海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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