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中级法院强制清退被拍卖房产
2月15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市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代表现场监督指导,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敏在北海市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全文现场指挥,市中院全体执行干警、全体法警、市公安民警等现场强制执行,顺利将上述除办公楼以外的涉案房地产(含大门、值班室及二幢仓库等)交付给买受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历时2个小时,全程录音录像,警容严整,程序合法,收到了预期效果。
据悉,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北海吉泰兽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北海吉泰兽药有限公司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交香港路东北角、北国用(2005)第80134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项下的9580?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2014年8月28日,买受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以最高价681.5万元竞得,并交清拍卖价款。
执行法院在对拍卖标的物勘查过程中发现,涉案拍卖标的物中的办公楼被被执行人的股东之一的莫增林占用,与莫增林共同居住占用该办公楼的还有其子女十余人,其儿媳女儿中有孕妇2名、刚满月的产妇1名,且莫增林正在医院治病。
鉴于北海当地的风俗习惯且春节临近等实际情况,北海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全文带领执行干警耐心做买受人工作,买受人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在春节期间给莫增林等人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莫增林及其子女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并于2015年2月14日书面承诺:积极配合执行法院于次日先将上述除办公楼以外的涉案房地产(含大门、值班室及二幢仓库等)交付买受人;同时承诺于2015年3月31日前自动搬离涉案办公楼,并保证办公楼相关设备设施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