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按照广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及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从2014年12月开始,到2015年2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全面深入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通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下发《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执法不严 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的实施方案》拉开活动序幕,并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自查自纠对照表等手段深入开展活动。监察室根据每位干警自查自纠对照表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措施得以落实。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菁就深入开展“执法不严 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作重要动员讲话,并指出该院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四个决不允许”要求,重点对理想滑坡、道德缺失,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玩忽职守、压案不办,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等五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努力实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例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李院长强调,该院要把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把自查自纠重点放在立案、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上;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自查自纠活动的重点和突破口;认真查找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的突出问题,通过下猛药,动真格,真整改,见实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该院要把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落实到位,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对照法院干警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各项要求,查找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好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等方式,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活动的重点和突破口,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