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初,被执行人谢某鸣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且隐藏、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小汽车,涉嫌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网上通缉,12月29日,下落不明多时的谢某鸣终于在南宁落网。
被执行人谢某鸣与妻子马某平与申请人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于2013年6月26日做出了谢、马两人共同偿还孙某借款373000元及利息的民事判决;同时,在中国农业银行北海某支行与被执行人谢某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海城区法院于2014年1月17日作出了谢某鸣偿还北海某支行借款、利息及滞纳金共201876.08元的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谢某鸣、马某平长期拒不履行债务,追偿未果的孙某及北海某支行分别于2013年9月16日、2014年5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城区法院在受理上述案件的执行申请后,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谢某鸣、马某平名下的车辆。谢某鸣有财产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为逃避债务将其名下车辆恶意隐藏、转移,并一直故意躲藏,逃避履行。为防止谢某鸣逃债出境,海城区法院于2014年3月25日书面通知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限制谢某鸣出境。同时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公布。
12月2日,海城区法院基于谢某鸣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拒不执行的金额达57万元以上,并将已查封的三辆小汽车隐藏、转移,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谢某鸣二人涉嫌犯罪材料的移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
12月30日,落网的谢某鸣已由南宁市公安机关移交至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依法处理。除了要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清偿义务,谢某鸣还可能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