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院和北海市中院的统一部署要求,银海区法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把握司法作风建设核心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督查贯穿活动的始终,做好督查“准、狠、严、实”四篇文章,实现了司法作风转变和审判质效提升“双赢”的良好效果,2014年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该院连续保持30年违法违纪零记录。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督查重点,突出一个“准”字
该院按照“改进司法作风、提高能力素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的活动目标要求,把学习教育、办案作风、司法公开、廉政纪律四大方面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学习教育。通过实地查看、检查笔记、检查台账、听取汇报等形式,看各部门和干警是否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思想动员,是否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是否开展了专题教育,是否重温廉洁自律规定,是否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折不扣抓好教育培训环节工作,切实增强干警“四种意识”(即服务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
二是督查办案作风。除了对上下班工作纪律强化检查外,重点对立案窗口服务、庭审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案件审限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明查暗访、检查庭审、评查案件、回访当事人、接收举报投诉等,认真克服和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庭审不规范、超期办案、不作为等问题。
三是督查司法公开。该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广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步伐一直走在全市法院前面,督查在这方面发挥着助力器的作用。该院对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廉政监督卡发放、办案节点录入、网上办公办案及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每月一检查,并适时通报,倒逼各部门司法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四是督查廉政纪律。经常性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精文减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组织开展对“五个严禁”规定、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规定,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及广西高院“六个一律”规定等廉政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举报信访件及时查处。
二、创新督查措施,突出一个“狠”字
一是充实督查力量。根据纪检组、监察室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该院发挥“三员”作用,即抽调廉政监察员、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三方面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力量从3人扩充至15人。
二是丰富督查形式。打破传统由纪检监察、政工科组队检查的单一形式,更注重采取班子领导轮流带队检查、部门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等方式,丰富督查手段,不断扩大监督面。
三是加强督查反馈。组织每期督查后,督查组原则上于一周内向有关部门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重视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干警,在法官之家微信群或院务会上通报,实行全院监督,全员监督,提高督促检查威慑力。
三、坚持督查制度,突出一个“严”字
该院2008年即出台《机关作风效能巡查制度》、《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等督查规定,6年来一直坚持不间断推行,今年更是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周开展作风效能巡查一次以上,实行每月检查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并形成书面通报。把平时督查情况与部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与干警培养提拔使用挂钩。落实督查问责制,今年对3名管理不到位、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全方位开展政务管理、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的基础上,督查组还着重对该院原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考勤管理规定》、《干警行为若干规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提出修改建议,被院党组采纳。
该院注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着查摆问题的深入,该院对“四风”、“六病”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不等不靠不拖,迅速行动,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建立转作风、走基层、访民情长效机制,研究出台《银海区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等,着力解决机关病、懒散风等不正之风。针对法院“门难进”、办案拖拉效率低、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完善修改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印发了便民立案规定、执行风险告知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注重督查实效,突出一个“实”字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扎实做好教育培训、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实现了全院司法作风有较大改变,法院形象有较大改观,司法公信力有较大提升的预期目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一是进一步改进干部司法作风。开展活动前,一些党员干部迟到早退,上班聊天玩手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整治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工作作风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该院强化审判作风,严格各项制度的执行,严肃学习会议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全体干警注重细节,提升执行力,促进全院干警为民审判意识不断增强,司法作风不断改进,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据统计,年内全院干警无人因态度不好、办案不公被投诉或引起上访事件。
二是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活动中,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下基层、听民意、促审判”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群众解决困难。院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成效显著,今年1-11月,该院财政“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30%。下发的文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5%,信息简报、领导讲话等文件和会议进一步精简规范。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297?,清退率100%。积极开展公车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公车管理力度,全面推进公车改革工作。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活动期间,正是全院集中结案、审判任务繁重艰巨的时期。全院同志把活动激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审判工作的强劲动力,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已成为一些业务部门的工作常态,正是这种奉献精神和忘我精神,保证了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2件,共审结案件1219件,结案率达84.54%。特别是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有新提升,司法政务管理和保障工作有新进步。全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46份,直播案件庭审41件;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审案件陪审率达86.63%,积极推进司法民主。
四是进一步改善“六难三案”问题。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以及案件超审限问题,该院制定《银海区法院便民立案规定》及巡回审判等制度,为交通不便和老弱病残的辖区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集中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活动,扎实推行“强制执行周”措施,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执结案件312件,案件执结率达89.14%,到位标的7683.1万元,有可供执行财产标的到位率107.42%,有效维护了民生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研究制定《审判法官判后答疑制度》,认真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规定》,强化审限意识和审限管理,定期通报,即时跟踪,提前督促,建立健全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截止目前,该院共清理立案1年至1年6个月未结诉讼案件7件10件,1年6个月至3年未结诉讼案件7件。长期未结案件逐渐下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银海区人民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自治区高院“六个一律”,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