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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为女友与家人反目 养父母心灰意冷诉解除收养关系
作者:卢莎  发布时间:2014-12-09 11:44:01 打印 字号: | |
  夫妻俩含辛茹苦的将收养的孩子养大成人,不想养子长大后却常因女友与养父母争吵,甚至携女友离家出走后不再归家。11月26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宣判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的纠纷案,解除原告周某才、许某与其养子周某宁的收养关系。

  周某才、许某夫妻俩因在1990年12月收养了当时才几个月大的周某宁。24年来,夫妻俩含辛茹苦的将周某宁抚养成年,期间双方关系也不错。然而近年来,周某宁交往了一女友,并经常带女友回家。由于其女友的性格与周某才夫妻俩不和,经常发生矛盾及争吵,周某宁为此也经常对养父母表示不满,甚至带女友离家出走,至今已有半年不回家。周某才夫妻俩及其四个女儿打电话劝周某宁回家,周某宁不仅不听劝还谩骂其养父母,让周某才、许某两人伤透了心,加上周某宁在其养母生病期间也未回家探望过,更是对周某宁心灰意冷,无奈之下两人向法院提出诉请,请法院判令,解除周某才、许某与周某宁的收养关系。

  海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才、许某与周某宁是收养关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关系恶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宁虽称与养父母仍有感情,但在庭审过程中并没有主动与原告进行过沟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海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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