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赡养费纠纷的案件,年过八旬的周大妈在意外摔伤后瘫痪在床,膝下有五个子女却无人愿意照顾,无奈之下周大妈将子女告上法庭,最后法院支持原告周大妈的请求,判处其五位子女每月支付800抚养费并分摊支付周大妈摔伤的医疗费用,并由大儿子来照料其生活。
年逾八旬的周大妈曾于2014年3月因赡养费与医疗费用问题第一次起诉其五位子女,在海城区法院的调解下,五位子女答应尽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周大妈于5月8日撤销了诉讼。撤诉后仅小女儿每月按时支付了赡养费,其余子女均只支付过一次。不幸的是,今年6月2日周大妈不慎摔伤导致右股骨胫骨折,无行动能力,瘫痪在床。周大妈急需住院治疗,意外发生后曾三次入院,并通知其子女,但无人到场照看,至今无法进行手术。为此周大妈再次将五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此次意外的医疗费与履行赡养义务,五被告人在其住院与疗养期间需轮流照顾老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五名子女并未尽到赡养职责,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