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北法执字第29-7号
广西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海现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人员)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4)北法执字第29-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广西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北海市西藏路东、银湾花园内银湾花园水天明轩1号楼二单元202号房屋一套。上述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