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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到铁山港法院调研指导节能减排工作
作者:周海霞  发布时间:2014-11-03 17:31:27 打印 字号: | |
该院组织领导干警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座谈
  10月28日,北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赵祥云一行5人到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节能减排工作。

  座谈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汇报了该院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该院副院长谭洪利表示,节能减排是大势所趋,法院在办公、办案中要节约使用能源,鼓励无纸办公、网上办公。把节能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对节能目标进行详细的分解,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赵副局长充分肯定了该院在节能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认为该院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到位、狠抓落实、措施得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最后,赵副局长还就该院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良好建议。

  近年来,该院投入人力、财力,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着力打造低碳节能型法院。一是完善节能减排相关制度。该院相继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建立了节能减排考核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以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在法院大门挂上“节能减排、人人有责”的宣传性横幅,在洗手台、食堂等显著位置张贴节约用水、杜绝浪费等提示性标语,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在法院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了法院干警节能降耗意识。三是做好日常检查监督。该院按照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加强机关水、电、车辆、招待、办公设施等各项管理,认真做好检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应。四是注重强化干警节能减排意识。领导率先垂范,全院干警自觉行动,从小事做起,减少水、电、油等办公用品的损耗和浪费,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每天安排专人检查关水、关电的情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从日常小事上严格把关,不断强化节能减排意识。
来源:铁山港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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