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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玉春、张兴和等6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作者:梁龙全、黄文娟  发布时间:2014-10-11 11:42:14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法庭开庭审理方玉春等68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最一案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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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0日,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方玉春、张兴和等6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玉春、张兴和等68名“老总”级别人员自2009年起在北海市以参加“纯资本运作”行业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纳一定数额的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作为参加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然后由上线人员瓜分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发展极其庞大,网络层级超过10级以上,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案房产30套,涉案车辆30辆(多为宝马、奔驰、路虎等)。

  资本运作的传销模式

  被告人方玉春、张兴和等人组织、领导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是:首先,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参加者必须交钱申购组织内的虚拟份额,作为加入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每个参加者最低需要申购1份,最高只能申购21份。申购第一份是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申购21份就是69800元,上线人员按照固定的标准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进行瓜分。其次,每个参加者最多只能发展三个直接下线,下线再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型网络层级结构。第三,在人员管理上采用“五级三晋制”,对参加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所谓“五级”,就是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

  “工资税金”的细致瓜分

  为收取申购款和发放工资(传销组织内对瓜分下线申购款的称呼),部分老总开通或者要求负责申购的经理室成员开通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作为收取伞下人员申购款或者发放工资的公共账号,这些账号的U盾及密码由老总掌控。这些老总通过核查经理室上报的申购人员名单及排线排位图表,根据本传销体系的工资发放规则计算并通过网上银行发放本体系内人员的工资。根据该组织的工资分配制度,老总级别的工资包括“税金”(该传销组织对外宣称向国家交税,实际由老总级别的人瓜分的申购款)和提成,其中提成的标准是下线人员每申购1份份额,上线老总即从其申购款中获得500元的提成。因此,在传销体系内,从银行交易流水中可以看到老总级别的工资数额呈现为500倍数的特征。

  公诉机关认为,方玉春、张兴和等68人组织、领导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上述6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上述6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10月10日,合浦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该院将依法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作出相应的判决。
来源:合浦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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