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践行“务实为民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平安放首位,百姓放心中”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多管齐下、上下联动,着力推进平安港区建设,为铁山港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先后获自治区和谐单位、北海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2011年连续连年获全区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北海市支持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单项工作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为政府招商引资切脉把关
该院参与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玉林-铁山港进港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先后深入10个自然村,帮助当地政府化解涉及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20余起,为30多户搬迁农民宣讲政策法规,促成了20多宗土地的如期搬迁;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011年,成功处置了涉及华劲集团345名职工和39347名蔗民的劳动和债务纠纷,促使华劲集团支付工资490余万元、兑现蔗款75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北海市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对此作出批示并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借鉴,2012年初,自治区高院授予该院单项工作集体二等功。
调判结合,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
该院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当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妇联、交警、司法所、村委会等与当事人联系紧密的单位和部门在化解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创新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形成解决纠纷合力。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立案阶段;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今年上半年,该院调解率达52.08%,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岗,强化司法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情需要,优先邀请妇联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众提供法律和司法救济。规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注重社会调查、法制教育和庭后回访,截至6月,联合司法局开展对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回访帮教、社区矫正宣传、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活动共计6次。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调解率达60%,较好地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落实司法救助,为1名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0692元。
以三大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坚持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大司法政务网、阳光司法网、门户网站等互联网站建设,及时公布开庭公告、公开法院工作信息、开放案件查询平台、裁判文书上网,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提高司法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创新司法公开形式,通过微博直播庭审,邀请代表委员进行“案件阳光评议”、开展“院长接待日”、公众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让法院工作进一步阳光化、透明化,今年以来,宜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5%以上。
此外,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开展“强制执行周”专项活动,圆满执结一批积案;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及时曝光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有效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