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合浦法院:多举措关注青少年维权
作者:梁龙全、黄文娟  发布时间:2014-09-10 18:18:15 打印 字号: | |
  近两年来,为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广西合浦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保护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贯彻“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以及初犯、偶犯、悔罪等情节,对涉案的未成年人缓刑适用率达31%。刑事附带民事工作方面,从严、从快保护刑事案件受害青少年的诉讼权益,在调处附带民事赔偿时尽可能多地予以照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全面推行庭前调查制度挽救未成年人

  在开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自觉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前调查制度,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案件审理的需求,通过让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填写调查表,审判人员到未成年被告人的住所地、学校等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尽可能地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过程、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通过推行审前调查,既了解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认罪服法,确保审判顺利进行,又为他们的教育改造找准了切入点,为挽救、帮教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助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并在审理过程中采用“圆桌审判”模式,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同处一张圆桌,营造“零距离”接触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感和抵触心理。圆桌合议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从情、理、法几方面多管齐下与犯罪的未成年人沟通,正确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心理,用爱心唤起他们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和信心,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相信法官,主动认罪服判,对其正确量刑,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判后回访

  为预防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该院克服就案办案思想,把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刑事审判工作的首位,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判后回访工作。建立未成年犯登记跟踪考察制度,为每一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登记造册,承办法官负责跟踪,督促监护人与学校、公安、居委会等合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矫正力度。同时,要求承办法官不定期对被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的未成年罪犯实行回访,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管人、社会基层组织等沟通,预防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

  积极做好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

  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不断创新青少年普法载体,坚持选派法官深入中小学校、社区和农村上法制宣传课;灵活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在校园内进行模拟法庭教育,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亲身实践相关法律知识,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此外,还将一些生动的案例、基本法律知识制作宣传手册,以案说法,努力营造“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近两年来,该院共出版法制板报20余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6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
来源:合浦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