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合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年已72岁的陈某在法官的调解下,与54岁的吴某达成调解协议,当场领到赔偿款1000元。
一大早,该院星岛湖法庭便迎来了72岁的老人陈某,须发有些白了,坐在审判庭里,看着对面被告席上的54岁的吴某,神情还有些激动。前些日子,他们为了一条排污水管曾大打出手。
原来,陈某与吴某本是邻居,共享着一条排水沟。今年4月20日的时候,吴某为了方便村民出行,就主动翻修家门前的水沟,没想到翻修过程中敲坏了陈某家的排污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吴某打伤了陈某,全身多处轻微损伤,导致陈某住院治疗12天,共花去医疗费用2000多元。陈某出院后,要求吴某赔偿其住院医疗经济损失,但吴某认为,双方纠纷的起因是陈某首先拉扯引起的,而且其翻修水沟也是出于好意方便村民出行,不存在过错,拒绝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争执不下后,7月11日,陈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吴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3696.1元。
庭审中,法官以邻里双方需要和睦相处、陈某确已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为由展开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说法释理,最终双方都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