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星岛湖法庭庭长黄振才等法官不畏酷暑,驱车30多公里,深入到西场镇当事人争议的土地,翻越围墙,对争议地进行实地丈量,调查了解涉案土地的争议范围及使用现状。
早在2006年,当事人双方就涉案土地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其所有的土地租赁给原告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价款,但被告却将土地卖给他人。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法官来到争议地后认真勘查,并在当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下,仔细实地丈量,了解涉案土地的实际范围。勘查结束,已是中午时分,烈日当空,法官还顾不得喝口水,便做起了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由于争议土地已经由案外人盖起了3层高的楼房框架,故法官做调解工作时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利益诉求,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