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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情回访暖人心
作者:梁龙全、黄以富  发布时间:2014-08-19 17:26:21 打印 字号: | |
  8月18日,合浦法院星岛湖法庭黄振才庭长等法官来到西场镇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了解案件履行情况。

  2013年10月5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搭载黄某等人由西场糖厂往西场圩镇方向行驶,在路上撞上由劳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造成劳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但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都有意见。劳某一方认为,陈某作为未成年人,没有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其父母未尽监护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黄某作为车主和成年人,明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仍将机动车交由陈某驾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陈某及黄某均认为,劳某一方非法占道超车,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这种情况下,法官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法,首先对未成年人陈某父母做调解工作,陈某又无证驾驶,因交通事故已导致劳某死亡,给劳某一方造成的伤害比较大等,对陈某等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另一方面又多次做劳某一方的工作,考虑到陈某及黄某也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需要向其主张医疗费等,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从回访中法官处得知,陈某父母已经全部履行了对劳某一方的赔偿义务。对黄某剩余的的履行义务,在法官的回访调解下,陈某父母也表示将尽快履行完毕。

  通过这样的回访,进一步增近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的联系,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促进案结事了,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合浦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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