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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毒资盗电车获刑7月罚2千
作者:蒋德春  发布时间:2014-08-05 18:20:40 打印 字号: | |
  毒瘾发作却苦于无钱购买,无奈之下被告人严同生终于伸出了脏手,干起了盗窃的勾当,不料却锒铛入狱。7月22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严同生为筹资购买毒品吸食,窜至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三合口市场入口一网吧门口处,将被害人覃某向停放在此处一辆价值人民币1599元的上海铃木王牌大公主型号电动车盗走,销赃得款人民币230元,用于购买毒品吸食完毕。上述事实,被告人严同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同生为筹资购买毒品吸食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严同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于是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严同生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人民币。
来源:银海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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