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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法院法警四项措施落实安保工作
作者:毛鹏飞  发布时间:2014-07-17 11:53:53 打印 字号: | |
  银海法院法警大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在押解、安检、值庭、看管等各个工作环节中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提高法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抓好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

  二是做好重大案件庭审的准备工作。对重案犯、惯犯和其他可能判处较重刑罚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被告人,要求法警在开庭前与审判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做好预案,配置充足警力维护庭审秩序,确保庭审安全万无一失。

  三是严肃警务工作纪律。法警在押解、看管、值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提高警惕,注意观察被告人和当事人以及普通群众动态,杜绝在岗法警随意走动、放松警惕及其他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是安检工作落实到位。每天开庭前安排专人对囚车、羁押室、审判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改进不足,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银海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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