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法院:法官巧执行助七旬老妇拿回赔偿金
6月24日,在银海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方调解下,年近70岁的老妇张某润终于拿到了7000多元身体损害赔偿金。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2013年9月16日,本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润在北海市广东南路某废品收购店看同村人打牌,其儿子吴某与本案被申请执行人谭某强的叔父谭某华因打牌发生争吵。谭某强到达现场后即指责、谩骂吴某,张某润于是上前劝架,不料在劝架过程中被谭某强推倒受伤,之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13年12月31日,张某润诉至银海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2014年2月18日,银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谭某强支付张某润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7404.51元。判决生效后,谭某强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张某润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再次做起了双方思想工作,谭某强最终同意一次性履行相关义务,而张某润也同意放弃相关利息。
今年以来,银海区法院采取多方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取得较好成效。特别是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十大类与群众生计紧密相关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安排执行,共执结民生案25件,切实保障民生。今年上半年,银海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9件,执结到位资金4473.59万元,执结资金到位率在北海市四个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