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法院:挥执行利剑 撑法治晴天
2014年6月16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强制机制,主动邀请了县政协委员、乡镇人大代表4人到现场监督执行,顺利执结了一起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该起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起源于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石湾大田某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石湾大田某小组借口董某逾期支付承包金,违反合同为由,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将林地转让给陈某等人,造成了申请执行人董某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没能履行责任,迟迟不归还林地,申请执行人董某遂于2013年8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浦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义务,此后经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为此,合浦法院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执行当日,由于路面狭窄坎坷,坡度很大,车辆无法继续前行。从安全角度出发,执行执行队伍下车徒步前行,队伍经过一个小时的爬行,终于行至位于半山腰的执行现场。法官在杂草丛林中来回穿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相互体谅,经过法官1个多小时刚柔并施的析法明理,案件终于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