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为加强警队建设,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提高干警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有效保证司法警务工作圆满完成。
强化自我学习,坚持自学、自训。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了“周学习、月交流、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的学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其次是积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岗位大练兵活动,特别是长期坚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文明执法礼仪服务等活动,有效促进警队的全面建设;再次是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复习考试,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确保警务和学习两不误、双促进。
强化自我教育,坚持自查、自纠。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干警思想认识,自觉践行新时期司法警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端正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二是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认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有效保证制度管人管事,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确保稳定,促进工作。
强化自我提高,坚持自省、自励。一是认真结合警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规范警务工作,狠抓警队硬件和软件的建设,特别是注重加强警营文化、执法规范化、安保设施和警务装备等方面的建设,使警队全面建设不断得到规范化;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制度,严守纪律规定,确保队伍纯洁稳定;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力,特别是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规定,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有效保证干警自省、自励,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