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石康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快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张某、傅某夫妻与李某、黄某雄、黄某玲、黄某龙等人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李某等人将位于合浦县石康圩镇的一幢房屋转让给张某夫妻,并且约定李某等人协助张某夫妻办理土地、房屋过户等手续。签订协议后,张某夫妻支付了购房款24万元,李某等人也将争议房屋交付给张某夫妻使用,却没有及时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此,张某夫妻诉讼至法院。
石康法庭韩宗强庭长考虑到,被告一方李某已经90多岁,年老行动不便,所以开展巡回调解活动,方便李某等人参加诉讼,便于6月4日到李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经过一番法庭调查以及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等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10天内协助张某夫妻办理过户手续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采取多种利民、惠民、便民措施,贴民情、惠民生,不仅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还深得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