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阳光照亮孩子成长路
“法律同行、助力梦想”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合浦校园
为了推动广西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教育, 5月27日上午,由自治区高级法院组织牵头,联合多个单位在合浦县第四中学开展“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情景剧表演和模拟庭审,并向学校赠送宣传册和光盘。
“以案说法”,一场特殊的庭审
《迷失的青春》情景剧由合浦县第四中学初二学生在学校操场上演。情景剧讲述的是一名未成年人学生进网吧玩游戏被人引诱染上毒瘾因没钱吸毒而在校园里抢劫同学的案件。情景剧表演结束后,随着小小“审判长”法槌声响,一场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请法警带被告人上庭!”随着稚嫩的声音响起,“法庭”内的全体人员一起起立,气氛严肃。整个“庭审”过程完全按照正规开庭审理案件的程序进行,包括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案件评议、法庭教育和宣告判决。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和“辩护方”各做辩词,一时间唇枪舌剑,台下的师生们被这一紧张严肃的气氛所感染,聚精会神地聆听“庭审”的全过程。
“孩子,我没有管好你,只顾着忙生意,对你关心不够,连你染上了毒瘾我都没发觉,我深感懊悔。小孩是未成年,且是在校学生,涉世未深,恳请法庭给予他重返学校读书的机会”这是一位“父亲”深刻忏悔和对法庭诉求。一名男生扮演“受审”未成年被告人的“父亲”参加“法庭审理”,他把一个父亲心疼、愧疚的心理表演得淋漓尽致,令在场的人为之动容。该校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此次“青少年模拟庭审”,改变了单纯灌输法律知识的宣教模式,庭审搬进校园,让学生参与审判过程,学生更容易接受教育和启发。
“法律问答”,让孩子成为法制的传播者
模拟法庭结束后,主持人和学生们展开法律问答互动活动。“同学们,谁能回答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几种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喝了酒没喝醉,还能驾驶车辆吗”、“和同学们之间发生矛盾或误会,应该如何处理?”活动现场的气氛十分热烈,学生们回答问题热情高涨。“你答对了!奖励一份奖品”操场响起一阵阵掌声。
“和同学发生矛盾和吵时,应该与同学讲道理,在自己处理不好时,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请求老师的帮助,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同学相互间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
活动结束,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向合浦四中赠送《觉醒》微电影和《罪犯忏悔录》光盘及青少年维权资料和《为青春护航》法制宣传册。
初二年级班主任说,此次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给学生们心灵一次触动,对同学们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目标都有积极的作用。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争取考上政法大学,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 。
关爱学生,多部门传递正能量
这次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依法治桂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主办,北海市中级法院和合浦县法院承办,北海市政法委、北海市和合浦县检察院、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协办,合浦县第四中学部分师生共1500名参加此活动。
此次开展“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让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呵护未成年人,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学法、用法、守法的好习惯。”自治区高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审判长欧阳文作授课辅导时说。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了心理疏导、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庭前教育,判后回访和解等一系列特殊审判制度,依法保障犯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罪未成年人。
据悉,广西全区法院系统把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化、日常化、制度化,每年定期在各大市校园开展6期大型法制宣传进校园教育活动,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