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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情怀“焐消”16年积案
作者:廖德光 周海霞  发布时间:2014-05-26 17:01:18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牢固树立服务宗旨,始终把为民司法、满足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

                             ——暖情怀“焐消”16年积案

  在法院接待室里,老人吴某某神情凝重,他缓缓地抬起右手,轻轻地落下笔,郑重地在执行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憋了整整16年的一口怨气重重地从心底吐了出来。一起历时16年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终于得以执行完结。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敢于直面问题,把为民司法、满足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上述这起历时16年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被该院列入了解决疑难问题的重点工作范围,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惨案酿成 被告无力赔偿

  1998年8月5日20时许,铁山港区营盘镇村民黄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证无牌摩托车,与相向而行同为酒后无证驾驶的何某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了何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和搭载何某摩托车的吴某重伤的惨剧,吴某后经医诊为“植物人”。公安机关认为:黄某某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故认定黄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经一、二审法院依法审理,认定黄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费用合计80932.48元。

  二审终结后,受害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其父吴某某一方面向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附带民事财产部分的赔偿,另一方面又以故意杀人事由提出申诉。该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即依法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先后多次依法组织警力到被执行人原住处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已获刑,且被执行人一直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家产未曾分割,其个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只能终止执行。

  司法救助 抚慰特困家庭

  由于执行款长期无法执行到位,吴某某一家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吴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成了植物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其母原本体弱多病,因为经受不住这场变故,病情也在一天天加重;其全家上下所有事情只能靠年迈的父亲一人支撑,生活更是一天比一天艰难。

  在被执行人黄某某服刑期间,因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和缓解申请执行人一方已经被激化的矛盾,该院执行法官在多次对被执行人的家人做思想工作无果后,于1999年12月15日,依法对被执行人家庭共有的财产如鱼塘、鸡、鸭圈等采取了控制性查封措施,想通过此举来促使其家人配合执行,代被执行人履行部分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的家人对立情绪很大,坚决拒绝配合执行,拒绝签收所有法律文书。查封措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申请执行人一方因为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多次拉着受害人逐级往市、区相关机关上访,给辖区的维稳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该院迅速转变工作策略,将执行工作与寻求司法救助途径结合起来,及时地向辖区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向民政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将吴某的困难列为特殊情况予以照顾,给予其一定的应急救助基金。至此,港区政府每年都对吴某发放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金,有效缓解了吴某某的家庭困难。

  锲而不舍 执行永不停歇

  2001年5月17日,被执行人黄某某刑满释放回家,该院即找到黄某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该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黄某某迫于压力,与家人分家独立生活,此后几年,经多次调查,其仍无财产可供执行。

  但该院一直在监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有财产随时准备采取执行措施。2010年6月18日,该院执行人员将执行到的第一笔执行款11000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的手里;2012年12月11日,该院执行人员又根据线索,扣划了被执行人黄某某转移到其父存款账户的部分征地补偿款8000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后,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该院执行法官又分别将执行到的5000元和4000元以现金的方式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执行到位的款项共计28000元,但仍有52932.48元难以执行到位。

  款到案结 “赶考”破解难题

  2014年,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某盖了新房,被执行人称盖房子的钱是借来的,而且房子并不在其名下。但执行法官看到了该案执行的切入点,迅速向院领导进行汇报,组织安排了案件讨论会,院领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出了将解决该案执行难问题作为检验该院开展活动的一次重要“赶考”,要求执行法官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不怕风险,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要直面问题,转变作风,深入双方当事人家庭,做说服工作既要和风细雨,也要彰显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案件讨论会制定了稳妥的解决方案,研究了突破瓶颈的攻坚措施,瞄准工作切入点不放,限被执行人在10天内全部履行义务,确保该案顺利执结。

  有了法官前期的锲而不舍,又有法官今日的铁面柔情,细致的调解工作,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对抗情绪。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老父亲决定筹集家里兄弟姐妹的积蓄,帮助黄某某凑齐52932.48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

  5月21日,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吴某某和被执行人黄某某走进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完成了执行款交接手续,一件拖了16年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结。双方累积了16年的恩怨情仇,也将日渐疏解,终将化为轻烟。
责任编辑:廖德光 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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