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2014-04-29 09:26:27
蹄疾步稳佑民生
——北海市两级法院开展“强制执行周”保民生侧记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陈文锋 黄小林 通讯员 何晓华
“上了‘黑名单’,老赖必将无处藏身!”新年伊始,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0多名被执行人,列为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公布。
为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今年以来,北海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4个月的以涉民生案件为主题的“强制执行周”活动,两级法院执行法官大胆创新、攻坚克难,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将一件件涉民生执行积案执结,将一笔笔执行款送到权利人手中,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执结民生案件77件,兑现标的额210万多元,为5起案件的4人发放司法救济金5.3万余元。
一把手工程:创新思路抓执行
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在北海一些基层法院甚至超过一半。这些案件能否得到妥善执行,不仅关系法律权威,而且关系社会和谐。
此次专项活动,北海两级法院成立了由一把手为总指挥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跟踪督促。实行定人包案、逐案过堂、拉网式清理,把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作为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的清理重点。两级法院充分认识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法院主办”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尽可能多地争取各方的理解与协助,为全面完成集中执行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月26日,北海市海城区坛屋村石老太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其子女补交的赡养费时,流下了激动泪花。
石老太现年101岁,育有2子3女,大儿子、大女儿已去世,小儿子和两个小女儿均退休在家。2013年8月,石老太被子女遗弃在大儿子的儿子(孙子)家中,由孙子赡养。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石老太只好跟家境并不宽裕的孙子生活,子女们也不给赡养费。无奈之下,石老太请求孙子将三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执行法官便赶到其子女家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说服其子女将赡养费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从今年元月开始,北海市两级法院对涉民生系列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两级法院通过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蹲点守候等多种手段,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6人,列入征信黑名单2人,限制出境及高消费1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有6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穷尽措施:执结77件涉民生目标案件
北海市两级法院根据涉民生执行案件特点,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建立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同时,逐年增加执行司法救助的资金额度;加快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社会保障、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涉及民生案件问题的良好机制。
1月13日上午,北海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宣传周”活动,海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向164名务工人员代表发放工资67万余元,现场50多名务工人员喜笑颜开,当场送上三块牌匾表示感谢。
3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将印有“公正执行保障民生”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合浦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倾心尽力为我拿到了救命钱,如果没有这笔钱,家里的生活将难以维持,自己的病情也得不到控制。”李某热泪盈眶地说。
“强制执行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物力,通过开展集中执行、集中兑现等形式,突出抓好涉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春节前夕,北海市两级法院院长带队深入到帮扶挂钩村慰问老党员、贫困家庭和五保户。同时,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4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5.3万元。
1月21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带领执行局干警一行,深入合浦县白沙镇当事人林某家中,将46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林某手中,勉励他要安心养伤,对生活不能泄气,要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难关。
1月27日,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副院长黄海宁带领执行局一行,为因交通肇事致残成植物人的申请执行人吴某,送去专项救助金2000元、执行款4000元和生活慰问品,让困难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法院的关怀和温暖,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
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北海两级法院执行部门专门开辟“绿色执行通道”,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竭尽全力执行。对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通过“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热茶”的方式来热情接待困难群众,消除他们的紧张感或对立情绪;以“耐心、细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倾听心声,解答疑惑,解决困难;以“快立、快执、快结”解决确有困难的特困申请人的案件,采取特案特办的方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