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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法院组织干警学习广西高院出台的《错案问责办法》
作者:魏继红  发布时间:2014-05-22 16:17:13 打印 字号: | |
  海城区法院组织干警学习广西高院出台的《错案问责办法》

  近日,广西区高院出台了《错案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错案进行了界定,明确了错案问责的范围,对错案责任大小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及如何进行问责。该《办法》明确了法院在职工作人员违反《办法》造成错案的,将根据其应负责任的大小受到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

  海城区法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该《办法》,院长带头学,分管院长领着各部门学。院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在组织干警学习时强调,法官要增强办案责任意识,要严已律已,规范司法行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切实改进司法不正之风,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魏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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