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北民提字第1号
本院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9:00分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潘永雄与被申请人潘晓婷及原审被告北海海达经济发展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