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煽动群众围扰警车,并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犯罪嫌疑人逃脱。日前,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男子拘役四个月。
2013年9月1日23时许,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铁山港大队民警刘某、陈某带领协警黄某等人到该区查处赌博活动,将涉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押解上车。被告人黄某在自家听到屋外有响声,随即出门,看见执勤民警在抓赌博的人,于是起哄并向警车围拢过去,煽动群众阻碍执勤车辆通行,其他人则持木棍追赶民警。随后,被告人黄某返回警车,抓住协警黄某下体拖其下车,致张某等人逃脱。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取得了协警黄某的谅解。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公安民警依法执行查处赌博活动中,煽动群众围扰警车,并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