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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出奇效 七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赵海洲  发布时间:2014-05-06 10:51:59 打印 字号: | |
  限制出境出奇效 七年积案一朝结

  近日,隐身多年的被执行人广西鸿源先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终于主动现身,北海中院执行局林少立副局长立即抓住机会,亲自出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39万元解决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并实际履行。至此,历经七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一朝执结。

  陈某与广西鸿源先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北海中院于 2007年8月27日判决广西鸿源先科公司支付给陈某劳务工资1225214.1元。判决生效后,广西鸿源先科公司不主动履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协议付清100万元后,对应在2007年12月31日前付清的余款225214.10元拒不履行,其委托的管理人员也以各种理由推诿。本案恢复执行后,北海中院虽先后查封了被执行人以申请人名义备案的一套房屋及他人以其名义共同报建的两套房屋,但因多种原因,查封房屋不具备执行条件。嗣后,承办法官邓盛达多方查找,亦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期间,申请人因农民工追讨工资,遂以本案执行不力为由,多次向相关部门信访,甚至在“两会”期间到市政府大院门口拉起讨薪横幅造成影响,法院执行面临巨大压力。

  如何执行?承办法官邓盛达一方面积极做好申请人的说服解释工作,消除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劝导其以理性的方式来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决定从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黄某的下落为突破口。首先,承办法官查明黄某系香港居民,因公司业务停顿长期居留香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迅速掌握了黄某的出入境规律。在获知黄某当下已入境大陆这一重要信息后,承办法官判断其 在春节前会返港,经请示领导,果断地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的交控措施。

  果然,除夕前夜,黄某在珠海边检口岸被限制出境。接到边检部门的情况反馈后,承办法官邓盛达及时主动与黄某联系,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除被续控限制出境外,还将面临更严厉的信用惩戒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尽快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清偿债务。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黄某最终到庭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了彼此之间的债务纠纷。历时七年的积案终于圆满执结,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何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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